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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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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该条例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八百四十六号国务院令公布,于2026年9月6日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1年国务院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公布与施行:2026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6号国务院令,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定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基础上整合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践基础上制定,旨在规范和保障基层市场监管机构依法履职。

核心内容要点:第一,明确机构性质与设立方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经济区域设立,配备工作人员应当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职需要。第二,厘清主要职责,明确市场监管所在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管,广告、价格、计量日常监管,以及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基层可有效承接的职责。第三,建立职责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确定和调整市场监管所的具体职责,并向社会公告,避免出现「小马拉大车」问题。第四,强化履职保障与规范,要求保障基层监管资源,推动监管和服务质效提升,打通市场监管法治化的「最后一公里」。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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