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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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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发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该公告由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旨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作弊秤」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布与施行: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8月28日发布《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工作的公告》,决定在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并设定了分阶段监管要求。

核心内容要点:第一,严格生产源头管控,规定生产者制造以销售为目的的电子计价秤,应当取得符合JJF 2184--2025《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要求的型式批准证书,并严格依照批准的型式制造和销售。第二,设定销售与修理禁限,明确自2027年1月8日起,销售者不得销售不符合JJF 2184--2025要求的电子计价秤,修理者不得修理不符合该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第三,统一检定规程,对按新大纲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计量检定应当执行JJG 120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2027年1月8日起,集贸市场用于公平复核的公平秤应当符合新要求。第四,聚焦网联电子计价秤监管,明确网联电子计价秤是指连接网络并配有管理平台、可实现称重与付款金额等数据可追溯的计量器具,推动构建电子计价秤计量穿透式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交易秩序。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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