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一旦牵涉保险额度不足、民刑交叉,往往旷日持久。2026年9月10日,江苏法治报报道,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托交通事故一体化联合调处机制,将一起牵涉多主体的复杂纠纷「一揽子」化解,受害人家属获民事赔偿128.8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对肇事驾驶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显示,2026年2月12日,某工程公司驾驶员陈某驾驶货车,与骑自行车横穿道路的庄某发生碰撞,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庄某负次要责任。肇事车辆虽投保了交强险和限额1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庄某近亲属将陈某、工程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相关损失。
法院研判发现,这并非普通交通事故:保险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陈某与公司对保险外赔偿存在明显分歧,且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正处于刑事公诉阶段,多重法律关系深度交织,不宜按传统流程逐项处理。经征得各方同意,纠纷被导入交通事故一体化联合调处中心。
调解分两层推进。第一层锚定责任清晰的保险赔偿:调解员依托快速理赔机制逐项核定法定损失,很快达成第一份协议,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119.8万元。第二层针对超出保险的9万余元:指导法官释明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对外责任规则,同时考量陈某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形成「对外先赔到位、对内再行分担」思路,最终达成第二份协议,超出保险的9万元由工程公司承担5.5万元、陈某承担3.5万元(陈某的份额先由公司垫付,后续从工资中扣减)。128.8万元全部履行到位后,庄某近亲属出具刑事谅解书。
为避免民刑程序相互等待,法院在推进民事调解的同时,主动与检察机关共享案件进展、赔偿履行及谅解情况,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原本交织的多重矛盾在多部门协同下实现「一揽子」化解。
案件折射三点规则:其一,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对外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再向内部分担;其二,保险外不足部分可由单位与驾驶员依过错和履行能力合理分担;其三,民事赔偿到位、取得谅解会影响刑事处理,但不等于免除刑事责任。对受害人一方,应及时核算法定损失、查清保险额度;对驾驶员及单位,则应依法足额投保、积极履行赔偿,切莫因保险不足而消极应对。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