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地方规定 >> 文章正文
江苏修订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省级统管 退费规则更清晰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8月28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新修订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6〕2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8月31日,原苏价规〔2017〕9号文件同时废止。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制定,共五章二十九条,对幼儿园收费项目、定价机制、退费规则和监督处罚作出系统规范。

一、收费项目由省级统一管理,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办法明确,幼儿园仅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类费用,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包括伙食费、托管费(延时费)、校车费;代收费为园方代收代付的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园服费等。任何超出清单的收费均属违规。

二、实行分类定价管理。公办园和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其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设区市教育部门提出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园同类收费参照执行。营利性民办园实行市场调节价,但须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标准、期限、服务项目和退费办法。

三、退费规则刚性保护家长权益。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未在园全额退还;在园1至10天退50%;11天以上不退。因园方原因(含不可抗力)停课,按实际在园天数退还;园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致幼儿退园的,全额退费并赔偿损失。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调价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明确禁止七类违规收费。包括超范围超幅度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以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在保教费外另收费、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家长交费时应核对公示项目、索要票据并保存凭证。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200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济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
·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双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
·彭某诉孙某离婚后房屋确..
·江苏省高院关于民事申请..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