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销合同、付了数百万元预付款,对方却迟迟不供货,双方还夹杂着民间借贷。这种「合同加借款」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商事纠纷,企业并不少见。近日,贵州省西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处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司法温度护航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7日,原告安顺某公司与被告和某、赵某签订《铅锌矿购销合同》。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在未收到矿石的情况下,共向被告支付预付款640万元,但被告未按约供货。此后双方多次签订备忘录及补充协议,原告又向被告借款60万元,被告始终未履行合同。原告遂起诉,请求退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同时申请对被告及第三人财产进行保全。
案件于2026年1月16日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审查认为,本案基础法律关系虽为买卖合同纠纷,但涉及案涉矿井经营权争议、个人借贷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原告在未收到矿石情况下支付640万元预付款,已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快速回笼资金才能让企业脱困,简单判决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法官综合考虑审理情况与各方诉辩意见,认为案情虽复杂仍有调解可能。法官向各方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被告对收取640万元预付款而未供应矿石表示愧疚,愿意退还;原告也体谅被告经营困难,愿意给予一定宽限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就预付款退还达成一致,还将60万元借款一并进行处理,原告同意被告支付首期款项后申请解除对第三人账户的保全,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本案带来三点启示。其一,商事交易中预付款风险不容忽视,大额预付款应约定明确的供货节点、违约救济与担保措施。其二,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性质不同,前者基于交易,后者基于借贷,证据上应分别立据、分别主张,避免混同导致举证困难。其三,发生纠纷时,调解可以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兼顾企业经营连续性,实现双赢。
对企业而言,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标的、价款、履行期限与违约责任;赊账或预付款应及时对账并由对方签认;不同法律关系分别立据,发生争议优先协商或调解,调解不成再及时诉讼或仲裁,并注意诉讼时效与管辖约定。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