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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今起施行:执业权利更有保障,离任司法人员从业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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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这是律师法自2017年修正后的又一次重要修改,重点围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港澳律师在大湾区执业规定三个方面作出调整,对普通群众和律师行业都有直接影响。

在执业权利保障方面,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意味着,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律师依法享有的执业权利有了更明确的制度支撑。对普通当事人而言,律师能够更顺畅地介入案件、了解案情,实质上是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加了一道保障。

在规范执业行为方面,新增规定明确,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款被外界解读为针对所谓司法掮客、旋转门问题织密制度笼子,防止离任司法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原职务影响不当承揽业务、干预案件。

在便民服务方面,修改还涉及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管理等相关规则的优化,并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修订相衔接,进一步便利律师依法执业。此外,修改完善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的有关规定,为港澳律师到内地执业提供更清晰的规则依据,也有助于大湾区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

需要厘清的是,律师法的修改并不直接改变某一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它的意义在于改善律师依法执业的制度环境。对普通群众来说,遇到纠纷时聘请律师、依法维权将更为顺畅;对律师行业而言,则要求在享有更充分权利的同时,更严格地约束自身执业行为。

总体来看,此次修改体现了放权与严管并重的思路:一方面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上升到更明确的制度层面,另一方面对离任司法人员从业、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等作出更严规范。其目的,是让法律服务更规范、更可信,也让群众在需要时更敢请律师、更会用律师。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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