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不同于普通借贷,但当引资方收了钱却长期不办理股权登记、不兑现分红承诺,投资人能否要求「退股退款」?近期安徽宁国市法院审结的一起股东出资纠纷案给出了明确裁判:构成根本违约的,投资协议可解除,公司已收取的投资款应予返还。
一、基本案情。2022年7月,投资人甲某与陈某及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股权投资及合作协议,约定甲某出资300万元认购公司18%股权,公司须在收到款项后30日内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陈某承诺酒店开业后每年提供不低于投资额10%的保底分红。协议签订后,甲某依约支付180万元投资款。后因陈某未能兑现追加投资承诺,双方协商甲某不再支付剩余120万元。履行中,该酒店管理公司长期拖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保底分红迟迟未兑现,2023年至2025年间更在未告知甲某的情况下擅自处置酒店核心资产、转让股权、作出多项重大经营决策。甲某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协议,要求公司与陈某返还投资款180万元及利息。
二、法院裁判要点。法院审理查明,甲某未足额出资系对方违约导致,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涉案酒店公司拒不履行股权登记、分红给付义务,隐瞒重大经营决策,严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构成根本违约;陈某多次以个人名义承诺保底收益、还本付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对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投资协议,判令公司返还甲某投资款180万元及利息,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经宣城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已生效。裁判提示,投资人签约前应细化股权变更时限、分红标准、重大事项告知义务与违约责任,妥善留存转账记录与沟通凭证;引资企业收资后须依约办理登记、主动披露经营信息、兑现收益约定。
三、企业解散后的清算僵局如何破。湖南桃源法院近期运用「清算加调解」模式,化解了一起强制清算僵局。某竹业有限公司因股东分歧长期停摆,厂房设备被司法拍卖后清偿70起债务,剩余80余万元留存执行账户,却因股东各执一词无法分配。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联动清算组实地核查台账、梳理债权债务,逐条解读公司法关于清算与剩余资产分配的规定,引导股东摒弃对立、理性协商,最终敲定分配方案并签署股东决议,妥善处置遗留资产。该案说明,公司解散后清算收尾同样受法律保护,股东不得以内部纠纷拖垮债权人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认缴制下股东责任跑不掉。河南兰考法院发布的涉企典型案例明确,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依据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及历史股权转让责任,诉请原始股东、历次继受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便股权历经多次转让、出资期限未届满,只要存在出资不实,相关股东仍可能面临清偿责任。
股权投资的本质是信任与规则的结合。明晰出资义务、规范股权登记、诚信履行分红承诺,既是保护投资人,也是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