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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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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于2026年9月1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该公告主要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作出调整,统一了税收适用规则。

核心内容要点:一是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二是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籍个人未缴税款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三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关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废止。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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