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拿不到钱,对方却拿出一沓协议说「已经用7套房子抵账了」;房子卖不出去,又让工人「去找开发商」。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建工纠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通过「穿透式」审查揭开关联公司之间的「障眼法」,为施工企业挽回57万元工程款。
一、基本案情。原告某施工企业承接被告某重点地产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工程竣工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质保金等共计77.5万余元。催讨时,被告拿出复杂协议称「钱已付清」:被告与原告、关联房企及原告两名员工共同签订《工程款抵扣协议书》,将欠付工程款转化为原告员工购买关联房企7套房屋的首付款;同时员工与关联房企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售出则解除抵扣协议。仅售出2套且首付款已返还原告,剩余5套未售出。被告称债权债务已消灭,让原告去告开发商。
二、穿透式审查破死结。若仅从合同外观审查,原告似乎只能另案起诉开发商违约。承办法官高晓明敏锐察觉,这样会让原告拿不到钱、还引发连环诉讼。为查清事实,法官依法将签订协议的两名员工追加为第三人。经庭审查实:两名员工系原告公司员工,签订协议纯属职务行为,真实权利人仍是原告企业;7套房屋中仅售出2套,首付款已返还原告,剩余5套均未售出;被告与开发商实为关联公司。由此揭开「以房抵工程款」表象下的真实法律关系。
三、实质性解纷。考虑到原告及两名第三人均在外省,法官建立专属线上沟通渠道,引导五位当事人在线提交证据、交换材料。庭审中向被告及关联房企充分释法明理,被告态度软化,同意扣除已售出2套房屋首付款,向原告支付剩余57万元工程款。针对原告「怕再被拖延」的顾虑,法官提出破局方案:由开发商对这57万元工程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纠纷圆满化解。
四、法律要点:以房抵债的效力边界。建设工程领域中,「以房抵工程款」常见,但其效力与履行受严格约束。民法典及建工相关规则下,工程款抵扣协议属代物清偿或新债清偿安排,若房屋未实际交付、未过户或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原工程款债权并未当然消灭。更为关键的是,施工企业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须在法定期间内主张。关联公司之间借「抵房」「委托销售」等操作转移财产、逃避付款的,法院可穿透审查认定真实债权债务关系,防范「程序空转」。
五、给建工企业的风险提示。第一,签订以房抵债协议须明确房屋具体信息、过户期限、未售出或无法过户时的处理及原债权是否恢复,切忌模糊约定。第二,及时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注意法定行使期限,避免「房子没到手、优先权也过期」。第三,遇到债务人以关联公司、复杂协议推脱,应收集其与关联方人格混同、财产转移的证据,请求法院穿透审查。第四,调解可附加「连带责任」等担保安排,降低执行风险。第五,全程留存工程签证、结算单、催款函等证据链。
建工欠款不应困在「抵房迷宫」里。以穿透式审查还原事实、以连带担保锁定履行,才能真正让施工企业的辛苦钱落袋为安。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