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检修时车厢里掉下一块石头,砸伤了在旁等候的人,造成十级伤残,这笔人身损害赔偿该由谁承担、又该如何划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物件坠落致人损害案,结合民法典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规则,给出了清晰的裁判思路。
一、基本案情。阿强在阿峰货车旁等候时,阿峰正举升车厢开展检修,车厢内杂物掉落石块将阿强砸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核定,阿强各项损失共计20.7万余元。按照责任比例计算,阿峰应赔偿16.5万余元,扣除已垫付的2.6万余元,尚须赔付13.9万余元。一审判决后阿峰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法律适用的两条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是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清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即公平责任原则,但其适用有严格边界,不能滥用。
三、过错认定:作业人安全保障义务为重。本案中,阿峰作为检修作业人,负有现场安全保障义务,举升车厢前应及时清理车厢杂物、仔细观察周边人员位置、确认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再进行作业。其未尽到风险排查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因此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将损失平分。与此同时,阿强作为等候人员,未尽到自我安全注意义务、在危险作业车辆周边驻足,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划分责任比例,由阿峰承担主要赔偿份额、阿强自担相应部分,体现了「过错归责、过失相抵」的侵权法基本逻辑。
四、赔偿项目的核算要点。人身损害赔偿金额须依鉴定意见(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当地赔偿标准核算。十级伤残对应的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十级为10%)及赔偿年限计算;医疗费以票据为准;误工费、护理费依收入与护理依赖确定。当事人对计算标准有争议的,应提供收入证明、纳税记录、护理协议等证据,否则可能按法定标准或举证不能处理。
五、给从业者与公众的提示。对货运、汽修从业者:车辆举升检修前务必清理车厢杂物、设置警示、确认无关人员撤离,尽到风险排查与安全注意义务;妥善保管车辆挂靠协议、工作沟通记录等材料,纠纷时可作为证明职业、收入与过错划分的重要证据。对现场等候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勿在作业车辆周边逗留,主动远离危险作业范围。对双方: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固定现场、就医并保存全部票据,便于依法维权与责任认定。
人身损害赔不赔、赔多少,核心在「过错」。明确作业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与受害人的注意义务边界,才能让赔偿划分既合法理,也合乎情理。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