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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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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3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规范食品委托生产活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明确委托双方责任,防止责任转嫁,保障委托生产食品安全。

办法明确,委托双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委托方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接受委托方监督,对生产行为负责。这一规定确立了「委托方总责、受托方行为责任」的二元责任框架。

在标签管理上,办法要求委托生产食品标签如实标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许可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资质备案,确保主体合规。

办法禁止委托方通过合同约定将依法应由其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转嫁给受托方,也禁止受托方超出许可范围接受委托生产。违反规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该办法与《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同步施行,共同织密食品委托生产安全网。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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