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剩余赔偿谈不拢,伤者该怎么办?近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厘清责任划分、保险垫付与赔偿项目后,促成保险公司在扣除已垫付费用后赔付伤者各项损失31270元,被告另付鉴定费1000元,为当事人缩短了维权周期、减少了诉累。
一、基本案情。被告冯某驾驶轻型封闭货车从旬邑县返回西安途中,在超越原告杨某同向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向右转弯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身体受伤、双方车辆受损。杨某当即就医,诊断为左侧锁骨肩锁关节脱位,住院治疗18日后康复出院。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因剩余赔偿协商未果,杨某将冯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旬邑法院。
二、主次责任如何换算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划分赔偿比例的重要基础,但并非唯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合同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在机动车之间事故中,法院通常结合过错程度确定赔偿份额,主责一方多担、次责一方少担,具体比例由法官在裁量幅度内综合认定。
三、交强险的「先行赔付」属性。交强险具有法定强制性与公益性,目的在于优先救济受害人。本案中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正是交强险功能的体现;调解时再以核定损失扣除已垫付金额,避免重复计算。需要提醒的是,交强险与商业险各有责任限额与赔付范围,超出部分才由侵权人个人承担,伤者主张时应区分项目、列明金额。
四、调解的优势与适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关系相对清晰,但若进入鉴定、判决、执行环节,周期较长。旬邑法院在庭审中梳理事故经过、责任划分、医疗费用与理赔垫付等关键事实,向双方解读法律规定、释明诉讼利弊,引导换位思考,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既兑现了赔偿,也修复了当事人关系。
五、给当事人的提示。对伤者: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定责、固定现场与诊疗凭证,保存医疗费票据、病历、误工与护理证明;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将驾驶人、车主与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对车主与驾驶人:依法投保并安全驾驶,发生有责事故后积极配合保险理赔,切勿拖延或失联。对双方:在责任明确、损失可核的情况下,调解往往是更高效、更低成本的解决路径。
定责是理赔的起点,而非终点。厘清主次责任下的赔付顺序与项目,才能让交通事故赔偿既合法,也高效。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