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是许多胜诉当事人最无奈的现实。有人戏称生效判决成了「法律白条」。其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已经不只是「赖账」,而是刑事犯罪。法律为追责「老赖」准备了刑事利器,关键看当事人会不会用。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规定处罚。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共十六条。该解释在立法解释基础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例如以放弃债权、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恶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无法执行;违反限制消费令,经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以及以恐吓、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且情节恶劣等。
值得普通民众关注的是,该解释明确了「公诉与自诉并行」的追责路径。按照第十四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曾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自诉案件立案审理。这意味着,即便公安机关、检察院未主动追诉,胜诉方也可以自己拿着证据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为「执行难」打开另一条法治通道。
解释还堵住了多个常见的规避套路。一是「提前转移」。行为人为逃避执行,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生效后经要求仍拒不执行的,同样可以构罪。二是「案外人帮忙」。明知他人有执行义务而与其通谋、协助隐藏转移财产的,以拒执罪共犯论处。三是「从重处罚」。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应当依法从重。四是「给出路」。在提起公诉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起诉;一审宣判前履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免除处罚,体现宽严相济。
近期,多地加压推进拒执犯罪打击。据公开报道,湖南邵东四部门于2026年9月16日起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也就拒执罪公诉与自诉并行、探索「法益恢复出罪」机制展开研讨。这些动向释放出明确信号:对漠视司法权威、恶意规避执行的「老赖」,刑事手段正在常态化、精准化。
给胜诉当事人三点建议。第一,执行阶段就要主动收集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股权、收入等财产线索,这是后续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追责的基础。第二,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违反限高令等情形的,可请求法院依法罚款、拘留,并固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证据。第三,涉嫌拒执犯罪的,可先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依据法释〔2024〕13号第十四条,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用刑事程序倒逼履行。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