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之间帮忙干活,一方受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法院杨庙法庭借助司法为民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因伐树致伤的健康权纠纷,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与过错分担规则。
案情显示,2025年4月6日,梁某为卖树找到亲戚李某,双方商谈好树木买卖事宜后,李某开始伐树。伐树作业过程中,梁某被截断的树木砸伤,随即送医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9000余元,李某为其垫付医疗费10000元。双方就剩余赔偿多次协商未果,梁某诉至法院。
为厘清损失范围、划分事故责任,法官依法组织当事人开展司法鉴定。经鉴定,梁某伤情构成十级残疾,同时核定本次事故造成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鉴定结论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中,法官一方面结合查明事实和鉴定结论,向双方解读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逐项梳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客观分析双方过错责任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立足亲属情谊开展温情劝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1000元,并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若李某未按期足额履行,需额外支付违约金10000元。
本案涉及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核心规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关于责任划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伐树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作业组织者与参与者均应注意安全;若被侵权人自身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亦可能相应减轻赔偿。
本案提示,亲友间互助固然可贵,但从事伐树、装修等危险作业务必做好安全防护、明确分工与警示;一旦受伤,应及时固定诊疗票据、申请司法鉴定以明确伤残等级与三期,依法主张赔偿。调解中可借助鉴定数据与法律规定理性协商,既修复亲情,也实质化解矛盾。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