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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假货、直播带货翻车?最高法典型案例教你这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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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如今,网络购物和直播带货已经融入日常。动动手指下单,看主播讲解买货,确实方便。可一旦遇上假货、货不对板、主播夸大宣传,普通人往往不知道该找谁、怎么维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用真实裁判为网购和直播消费划出清晰的规则。

第一,主播不是法外之人。在重庆某酒业公司诉某优选(北京)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中,法院明确界定了主播正当商业评论与商业诋毁的边界。这意味着,主播在带货或点评时不能脱离事实、恶意贬损他人商誉,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也可以据此判断,哪些所谓测评和爆料已经越界。

第二,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负有监管义务。在万某某、房某某诉北京某电子公司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明确了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保证金的充实监管义务。平台不能只收服务费、不问商户资质,对商户跑路、无力赔付的情形,平台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组织虚假交易要付出代价。某代运营商诉某平台服务合同纠纷案认定,平台代运营商组织虚假交易构成严重违约,保证金可依照约定扣除。这对刷单、刷好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亮出红牌,也提醒商家,靠造假换来的流量终将被清算。

第四,主播承诺的赔偿必须兑现。在周某诉某商贸公司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定主播在直播中作出的赔偿承诺具有约束力,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在直播间看到的假一赔十、有问题我负责,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可以主张的权利。

第五,虚拟财产交易同样受保护。汪某诉武汉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平台账号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维护了虚拟财产交易秩序。

这些案例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平台、主播、代运营商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普通消费者而言,维权要记住三点:一是留好订单、聊天记录、直播录屏等证据;二是优先与平台和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三是遇到主播夸大承诺,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可以主张兑现。懂法、留证、依法维权,才能在便利的网络消费中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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