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聚焦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涵盖制售假蜂蜜、伪劣奶粉,直播电商及社交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压片糖果、减肥咖啡,以及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等多种模式,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惩处的鲜明态度。
一、案件类型与典型意义
此次发布的5个案例均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黄某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被告人通过电商平台制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206万余元,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能力。另一起"张某静、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被告人销售金额17万余元,未达到20万元的升档量刑标准,但其销售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人民法院依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认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予以升档量刑,彰显了依法从严的立场。
二、法律要点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交平台引流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同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往往因受众广、危害大而从重评价。
对于"幽灵店铺",即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后转售牟利的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行政规制,情节严重的亦构成犯罪,司法机关通过个案惩治延伸至行业治理,压实入网食品销售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司法协同与行业治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依法分别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和法治宣传等方式,压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辩护视角提示
从刑事辩护角度,此类案件的核心争点常集中于:涉案物品是否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鉴定与认定、销售金额与数量的证据链条、主观"明知"的推定是否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以及是否存在从犯、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辩护应严格围绕证据裁判原则展开,既保障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也维护食品安全的司法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网络食品安全的治理,需要司法严惩、行政监管与平台自律同向发力,方能真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