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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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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9月2日,江苏省司法厅发布关于《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0月2日。这是江苏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实际、填补消防安全监管制度空白的重要举措,也为公众和运营单位提供了参与立法的窗口。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大、空间封闭、疏散难度大,消防安全是运营安全的底线。目前国家层面有《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但针对轨道交通这一特殊场所,仍需地方细化专门性、可操作的管理规则。江苏以政府规章(草案)形式立法,旨在厘清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监管部门职责,构建全链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从征求意见稿看,草案聚焦轨道消防的关键环节。一是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运营单位对运营线路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建设期落实消防设计要求。二是规范设施设备管理,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系统的配置、维护与检测提出要求。三是强化运营期间管控,对车站、隧道、车辆基地等重点场所的动火作业、易燃品管理、乘客携品安检等作出规定。四是健全应急机制,明确预案演练、初期火灾处置、乘客疏散与联动救援流程。五是落实监管与法律责任,对应急预案不备案、设施维护不到位等行为设定相应罚则。

公众可在2026年10月2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信函,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省司法厅,信封注明「立法征求意见」;二是传真,025-83591460;三是电子邮件,zqyjfzb@163.com。

轨道交通连着千万市民的出行安全。该规定出台后将与既有消防法律法规衔接,为江苏轨道消防提供系统化制度支撑。相关单位与公众可借征求意见窗口建言,使规则更贴合实际、更具可执行性。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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