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约定女儿随父生活、儿子随母生活。离婚仅一年,女儿多次表示想跟随母亲,父亲虽同意变更,却在女儿对共有房屋的份额上寸步不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石堤法庭成功调解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将抚养权变更与财产分割剥离处理,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显示,原告陈某某与被告鲁某某2025年7月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现年17岁)由父亲鲁某某抚养,儿子随母亲陈某某生活,婚姻期间共有房屋一套。离婚一年后,陈某某起诉称女儿多次表达随母生活的意愿,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焦点在于未成年子女意愿的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官指出,女儿已近成年,随母生活的明确意愿必须得到充分尊重。但鲁某某虽同意变更,却坚持以女儿在共有房屋中享有的份额作交换筹码,使调解陷入僵局。
法庭采取「背对背」方式化解。一方面向鲁某某释明,父爱不应以物质占有来衡量,成全孩子的选择才是为人父母真正的责任;另一方面引导陈某某将重心转向女儿未来的成长,而非纠结于过去的经济账。最终达成协议:女儿变更由母亲陈某某抚养;房屋中属于女儿的份额,无偿转由其弟弟承接。该方案巧妙将财产争议与抚养权变更相剥离,既保障女儿能如愿开启新生活,又从源头杜绝了因房屋份额问题可能引发的后续诉讼。
法官说法强调,抚养权从来不是离婚时「争一口气」的筹码,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要求,处理抚养问题应以子女最佳利益为核心,尊重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
对离婚父母而言,应理性对待抚养权,把子女意愿与身心健康置于财产算计之上;涉及共有财产,宜将抚养关系与财产分割分别处理,避免相互捆绑激化矛盾。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