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抚养权归属与婚内财产、债务分割往往牵扯诸多细碎矛盾,容易引发连环诉讼、加深隔阂。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关联家事案件,一次性化解一对离异夫妻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处理类似家事矛盾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张某与王某原本是一家四口,婚后养育两个女儿。2025年3月,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两个女儿由王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对婚内共有财产未作分割。此后,双方又因银行贷款分担、抚养费拖欠等问题产生分歧。
离婚后,张某认为王某对孩子日常照料存在疏漏,且年满八周岁的长女主动提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为保障孩子成长权益、厘清财产债务,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长女抚养关系,并分割夫妻婚内共有财产。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紧扣家事纠纷调解特质,兼顾法律尺度与人文温度,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分层分步梳理矛盾症结。在抚养权争议上,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向双方讲解抚养责任与义务,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细致沟通确定探视时段、寒暑假陪护方案,在稳定孩子生活学习状态的同时,保障父母双方正常的亲子沟通与探视权利。
财产分割、债务分担以及拖欠抚养费等问题相互牵扯,矛盾错综复杂。法官梳理案情、核对各项款项,逐一理清双方权责。鉴于这些纠纷关联度高,若分开处理、多次诉讼,只会让矛盾持续激化、增加当事人负担。为此,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对账、居中调解,引导双方通过款项相互抵扣的方式一并解决所有经济纠纷。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情理相融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婚生长女由母亲张某抚养、次女由父亲王某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婚内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相互抵扣,双方无其他争议。法院当日依法出具两份民事调解书,两起关联案件同步办结、一次性化解。
本案提示,家事纠纷不宜"就案办案"。离婚后的抚养权变更与财产分割,法律上有明确规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通过一次性调解、款项抵扣等方式一并解决,既能减少诉累,也有利于维系家庭成员间的基本体面,真正体现"案结事了人和"。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