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分居、离婚后,孩子长期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料,老人垫付的学费、康复费、医疗费能否向孩子父母要回?上海徐汇区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抚养纠纷给出了明确答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不能「外包」给祖辈,隔代照护超出合理限度时,老人垫付的开销有权追偿,离婚协议确定的抚养费标准在必要时也可请求提高。
小花(化名)是一名自闭症边缘儿童。2022年,小花父母分居、母亲离家,此后小花主要由祖父母照料,老人陆续垫付幼儿园学费、康复训练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24年,小花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小花随父亲吴某生活,母亲汤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但事实上小花始终跟随祖父母共同生活。祖父母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遂与孙女一同起诉,要求吴某、汤某支付此前垫付的费用及利息,将每月抚养费提高至每人2500元,并返还代为保管的教育费30万元、定期探望小花。
审理中,法院委托社工开展家事调查并出具报告,还由区妇联选派律师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保障小花权益。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核心责任不可因隔代协助而转嫁;当祖辈的隔代抚养超出其负担能力的合理限度时,不宜以情谊行为一概认定,否则既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增强父母的责任感。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满足子女实际生活需要的,子女可依法要求增加;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此外,双方此前明确30万元用于小花的成长教育,汤某也曾表示离婚后会返还。据此,法院判决吴某、汤某支付老人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此后每月各支付抚养费2500元,汤某返还30万元教育费并定期探望小花。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本案涉及三个法律要点。其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第一责任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祖父母对孙辈的照料在法律上属于协助性质,一般应认定为基于亲情的无偿情谊行为;但本案中老人长期、大额垫付且自身已不堪重负,若仍不赋予其追偿权,将显失公平,法院据此支持了老人的请求。
其二,抚养费并非「一次定终身」。《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孩子患病、物价上涨、原定标准与实际需要明显脱节等情形,都可能构成「必要时」。
其三,探望权不得被随意剥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案中汤某既要支付抚养费,也被判令定期探望,正是把「出钱」与「尽责」统一起来,让探望回归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法本意。
实务提示:其一,祖辈代为照护时,建议对重大开支保留票据、转账记录,必要时由父母出具书面确认,避免日后「说不清是赠与还是垫付」;其二,直接抚养一方应主动记录子女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凭证,作为主张增加抚养费的依据;其三,离婚协议关于抚养费、探望的约定应尽量具体,如付款时间、递增机制、探望频次与方式,减少履行争议。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