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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穿透式审判下的合同效力认定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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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合同纠纷中,最棘手的一类是「名实不符」:签的是买卖合同,实际是借贷;说好的供货,实为融资走单。近期多地法院公布的案例显示,法院越来越普遍地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按当事人真实的法律关系认定合同性质与效力。

案例一: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虚假合同无效

雅安市雨城区法院2026年6月公布的一起案件中,王某与刘某签订《二手挖掘机买卖合同》,但结合王某生前要求再次借款、刘某表示需归还款项后再重新组单的聊天记录,以及所谓3200元维修费与合同约定的矛盾,法院认定该买卖合同系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双方真实意思是借款,挖掘机仅系担保物,故按民间借贷处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时,法院应结合缔约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履行行为等认定实际法律关系。

案例二:货款转借款,转化合法但要写清楚

贵阳市白云区法院近期调解的一起案件中,燕子转账6.7万元委托朋友小华代购白银,因担忧价格下跌要求退货,小华提议将货款转为借款并出具借条,承诺还本付息,到期后却分文未付。法院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将货款转为借款合法有效,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经调解小华一年内归还6.5万元。法官提醒,交易货款转为借款必须经双方自愿协商确认,书面写明转化缘由、金额、还款时间和利息标准;利息约定不能超出法律保护上限,即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案例三:预付款有去无回,违约责任如何主张

贵州西秀区法院2026年1月开庭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公司基于信任在未收货情况下向被告支付预付款640万元,被告逾期未供货,原告起诉要求退还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此类案件提示:大额交易应分批付款、约定明确的交付节点与违约金条款,发现对方履约异常应及时主张权利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案例四:虚假贸易难逃穿透审查

西咸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在开庭前以三方达成和解为由请求出具调解书,法官检索关联案件发现其此前有多起同类诉讼均以调解结案,庭审中又发现购销合同缺少出库单据等履约证据,货物无实质流转,遂认定涉嫌以虚假商品贸易形式行企业间借贷之实,对自行和解协议不予确认。虚假诉讼不仅不能实现债权确认目的,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制裁。

防范建议

一是签约时明确真实交易目的,避免签订名实不符的合同;二是民间借贷中警惕砍头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三是完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原件,明确款项性质;四是发生纠纷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依法维权。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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